比毛毛更可爱的是毛毛的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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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认可复方丹参滴丸II期数据,III期试验将开展

2010/08/09 – 6:07 下午

当远在加拿大的李宾在线上告诉我“复方丹参滴丸顺利完成美国FDA II期临床试验”这一消息时,所有媒体记者的稿子都发完了。我甚至不知道我们有记者亲临了现场新闻发布会。

据被邀请参会的记者们介绍,8月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办的成果发布会异常隆重,桑国卫,王国强,吴浈出席,还有各部委的小头目,天津市副市长。

除官员外,还邀请了国内心血管领域的所有院士,有一个算一个。

媒体方面,邀请了不下100家,弄得记者个个人仰马翻。

陈可冀院士见到我们的记者,问你们那个小毛毛去哪儿了啦?别人叫“毛毛”,老人家却总要在前面多加一个“小”字。想起来好像没有告知他老人家我的去向,真是不懂事。

据参会的记者说,复方丹参滴丸FDA项目总负责人孙鹤给他们的印象是好的,说话实在,就是太年轻,以至被下来的记者怀疑他前美国FDA“资深”专员的身份。

据了解,复方丹参滴丸1993年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文号,1996年向FDA申报IND申请,1997年获得IND证书。

事实上,科技部1996年选送FDA IND申请的有8个中成药,除了复方丹参滴丸顺利完成II期临床之外,其余7个仅有少数一两个仍在II期临床,放弃的已过半。

15年后的2010年7月23日,FDA新药评审团队心血管组和植物药组与天士力召开了专门的研讨会,在认可复方丹参滴丸II期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下一步开展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的方案细节,同时授予天士力临床试验方案制定特许(SPA,Special Protocol Assessment),即双方将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复方丹参滴丸美国FDA 申报III期临床试验方案的完整细节。

而复方丹参滴丸接下来展开的III期临床试验预计在明年2月份启动, III期临床试验预计在全球建立50至70个临床试验中心招募1000-1500个受试者进行。

我既没到现场,也没有途径接触孙鹤,也不想就此事件作报道了。

只是觉得这个人,他一个人的到来,就可以把这个1997年就想到美国做临床的中药品种的美国之路往前推,并完成了II期临床。他知道FDA的规则,懂得如何充分地去利用这个规则为我所用,这是很难得的。这正是我们国家所欠缺的。

国家重大新药专项办公室明确将拨款给天士力“赴美”做III期临床,天士力也增发圈钱,可谓倾举全国上下之力弄出一个植物药典型给FDA批一批。

不管III期临床结果如何,是否过得了FDA植物处方药审评门槛,倘若能在此过程中仔仔细细搞清楚FDA植物药审批各个环节的个中原委,沟通交流机制,西方思维和植物药评审的落脚点,这将是中药国际化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必将为我国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和操作思路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

关于II期临床的过程,天士力披露甚少。据通稿介绍,Ⅱ期临床于2007年启动,临床试验在美国纽约、佛罗里达、德克萨斯和加利福尼亚等分布于美国东南西北中地区的15个临床中心。

Ⅱ期临床入组病人150例,随机分为安慰剂组、低剂量组和高剂量组,根据美国人的服药习惯每12小时服药一次,对患者进行为期8周的治疗。以治疗的第4周和第8周末复方丹参滴丸组对比安慰剂组的最大运动耐受时间(TED)的变化为主要疗效指标。以每周心绞痛发作次数、每周硝酸甘油服用量、运动耐受试验(ETT)中出现ST段下降的时间、ETT中出现心绞痛时间、生活质量评分以及生化标记物为次要疗效指标对复方丹参滴丸治疗慢性稳定型心绞痛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复方丹参滴丸FDA II期临床试验结果颇具说服力:对国际公认的治疗心绞痛的黄金疗效指标(即最大运动耐受时间)既有统计学意义又有临床意义的显著改善;对其它疗效指标,如生活质量的改善、延长运动耐量试验中心绞痛发作的时间及心电图上出现1毫米ST 段压低发生的时间、减少每周心绞痛发作频率、降低每周的硝酸甘油消耗以及一些生物标记,都一致地指向同一个方向并且遵循几乎相同的量效规则,而且在临床上及统计上均有显著意义。

其中有一个招募受试者的细节很有意思,通稿上说,在美国人身上试验中药绝非轻而易举。起初,由于从病人、医生、伦理委员会到保险机构等多方面对试验中药的疗效特别是安全性的担忧,以致入组病例相当困难,后来,随着试验的进展很快改变了这种局面。

有一入组病例是白人牧师,他把自己从开始担忧到后来受益的亲身经历在教堂中作现身说法,感动了四位患有冠心病的教友自告奋勇作临床试验。正是这种口碑相传,使Ⅱ期临床试验入组病例超出原计划30%。

李宾几乎跑遍了那边的基地,他告诉我,在美国,任何一家有行医资格的诊所,都可以做临床研究。国外的GCP标准,最主要的要求是在知情同意书等伦理文件上,对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反而要求不高。“你愿意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只要伦理和患者能同意就可以。”

确确实实,入组病人如今已成为决定一项新药研究最关键的因素,跨国公司都将试验转移到中国等新兴市场开展。在白人身上试验中国的复方丹参滴丸,在做到知情同意充分的情况下,国外的患者对参与试验的认知度高,大多抱有为科学作贡献的动机。

而北美的CRO更是闻之风动,是一个接单子的良机。李宾说他在北美有不错的SMO关系,可联系找到成本更低的基地,省去付给老外CRO的费用,真可谓心系祖国创新药的开发大业。赶紧要来孙鹤的手机帮着参合此事。

Comments:

  1. 这个圈子真的不大。在这里也能遇到熟识的Kavin,呵呵。

    • 是不大,低于3000人。

  2. 其实也不是对试验设计的科学性要求不高,关键是伦理通过才可以。
    伦理通过了就可以做了。如果设计的科学性不高,并不是不能开始临床研究,只是在试验做完以后,FDA没法通过。
    关键问题是,在美国做临床研究,不需要FDA的批准。所以,在美国开展一个II期的临床研究,并不是困难的事情。这同药物最终能否被FDA批准,是两回事。
    冬蕾的文中提到一个牧师帮助宣传临床研究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在实际的临床研究中是应当尽量避免的。医生在筛选受到牧师影响的患者的时候,需要更加的谨慎。招募病人是医生的职责,这里涉及到一个专业问题。牧师并非专业人员,他的职责是传教,而非向别人介绍某种药物的疗效。
    就像做医生的,也不要去传教一样。
    如果那个牧师一定要那么干,最好是先通知一下伦理委员会。
    最近我看到了方舟子的一篇文章。虽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这次说对了。
    http://news.chinaunix.net/blog/2010/0814/798225.shtml

    • 这些细节,不在一线从事这个工作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知道的。谢谢你的comments.咱们敲锣打鼓鼓吹“中药闯关”借机推广也罢,美国FDA严格审批他的植物药也好,都各不相干吧。即便III期失败也好,或者批了没美国市场,没美国基础,总要有人去试一下。认认真真按国际规范,在西方医疗和药审体系下实施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了解和体味这个过程。对这个药来说,没有奇迹,只有国际标准。抱平常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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