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毛毛更可爱的是毛毛的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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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na: 看冬蕾老师的文章已成习惯,感谢点点滴滴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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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审批:鼓励创新的第一块砖

2009/11/11 – 1:46 上午

中国药品注册审批制度的船头正在渐次调整。基于仿制药的研发经验建立起来的药品注册管理正透过特殊程序这一扇窗,对创新药物的审批作积极的探索。

根据9月30日发布的《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殊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对四类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并在药品开发和注册过程中加强与药品申请人的沟通与交流。业内广泛认为,特殊程序在申请、资料提交、沟通交流、风险控制以及退出机制等环节的设置上第一次清晰、完整地诠释了药品注册中鼓励创新的全过程;更是中国药品审批管理思路的一次重大突破。

海内外反响

冯毅这个月作了不下三场关于特殊程序的主题报告。身为SFDA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审评管理与协调部部长的他,自9月底开始,便马不停蹄地出现在大型学术交流会、地方药监局内部培训等场合,就特殊程序SFDA的撰写思路及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全面阐述。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国庆节后在日本东京由药品信息协会(DIA)组织的一场题为“面向全球研发推进”的主题研讨会上,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的药政管理当局对中国的特殊程序给予了空前的关注。与欧美相比,亚洲各国和地区早期参与到药品开发的程度不高,整体滞后,因此各药政管理机构有必要坐下来就各自在鼓励创新的政策调整上进行交流。而冯毅在此次主题讨论会上介绍的,正是刚刚出炉的围绕鼓励创新所设定的特殊程序,“反响确实不错。”

事实上,特殊程序从酝酿到起草,用那些长期关注中国创新药研发环境的人的话来说,“是大家说了很多年也推动了很多年的事”。在半个月时间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来自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美国药物研究与制药商协会(PhRMA)等团体的反馈声音纷至沓来,直奔SFDA药品注册司。有分析认为,对于此特殊程序的咨询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达到一种“井喷”的态势,无论是致力于新药研发的国内企业,还是那些希望更早在中国上市新产品的外企,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这一平台做点什么是接下来需要好好研究的课题。

专家座谈会

所有参加了今年8月1日在上海张江开发区召开的一场专家座谈会的人,都会记得当日高达摄氏38度的酷暑和药审中心主任张象麟令人振奋的开场白。这是由SFDA委托上海市药监局组织国内外研发机构和企业代表就即将出台的特殊程序开展的座谈会。SFDA及药审中心派出了强大阵容出席此次会议。张象麟说:“我们选择张江作为系列征求意见会议的第一站,就是希望实施新办法后,最先受益的是在张江药谷中的这些企业,新药将从你们手中诞生。”

新办法中突出创新性不仅指新分子实体的物质创新,解决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应用创新也在特殊程序之列,这一点成为大会代表的共识。与会代表赞同鼓励创新更多应该从其临床治疗作用来看,而不仅仅以是不是一个新的化合物来衡量。“药品的创新一定新在其治疗效用上,即便是一个纯新的化合物,如果没有好的治疗效果或者其安全性并不优于现有的治疗手段,可以想象医生和患者是不会埋单的。”一位专家如是说。“然而鼓励创新有其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国的药物创新又必须从化合物创新做起,一步一步往前走。因此,把(一)、(二)类药品列入申请品种,从一定程度来看,历史的烙印也打在了此次特殊程序上。”药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政企双方在积极互动后,很多企业代表跃跃欲试,愿做新办法实施的第一个申请人。注册司司长张伟也在总结发言中鼓励企业多做创新。与会代表共同期望新的管理思路,必将带来新的管理成果,并最终给中国患者带来福音。

上海和北京两场专家座谈会后,药审中心反复研究企业代表意见,几易其稿,在初稿报送注册司后,中心的专项小组又听取了注册司有关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在原稿件上作了进一步完善。由此,一部长达29页、逾万字的更好地体现对特殊审批品种“时间加快、早期介入、全程辅导、随时补充材料”的鼓励措施的征求意见稿稳妥出台。

美国思路

中等身材、花白头发和胡子,戴着厚厚眼镜的罗伯特·坦普医生(Robert J.Temple)在美国FDA工作了25年后第一次来到中国。他应邀出席了9月26日在北京举行的2007药物临床试验高峰论坛并作了题为《美国临床试验的基础——回顾、现状、展望》的演说。在数小时后的另一场题为《鼓励创新在新药审评上的一些考虑》报告中,坦普——这位被誉为“临床研究教父”的FDA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政策办公室主任的名字被演讲者冯毅多次提及。原因无他:在特殊程序的撰写思路中,中国大量借鉴了美国FDA在其IND-NDA管理机制下建立的包括快速通道(Fast Track)、加速审批(Accelerated Approval)、优先审评(Priority Review)等相关法案。“FDA在介入新药开发过程中与药厂沟通交流的接口多达8个,这个流程图深深印在了我们药审中心每一个人的脑海中。”冯毅说。

需要深刻理解的是,药物创新研发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是从临床研究申请(IND)到上市申请(NDA)的这一阶段。已有数据表明,占整个进入临床试验申请的98%以上的受试药物会因无效,安全性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不同的临床研究阶段退出研发或以失败告终,仅极少数成功完成系统临床试验的药物,可从所获得的临床研究数据判读其临床治疗价值的大小以及对社会健康保障的贡献。这一极具风险的探索过程以及围绕这一阶段建立相应药品监管机制的历程,美国FDA走了30年,而坦普是最好的见证人之一。

在美国,如果制药公司独立进行研发和试验,他们很可能会在多年劳作后接到FDA的通知,“抱歉,你们的设计从一开始就有缺陷,必须重新开始。”这样的隔阂在上世纪80年代被取消了。FDA的审批人员现在及时对制药公司的试验方案和设计提出建议。

“制药企业随时都会跑来FDA展示他们的研究计划,并问我们的意见。他们非常希望得到评估,为此,我们每年几乎要跟药厂开关于其新药开发计划的上千场会议。”坦普说。

更为戏剧性的是,有些制药公司的申请不是为了获准上市销售,而只是为了让FDA的审批人员判断这些药品值不值得进一步研发。

沟通交流与资料递交

为及早介入药品开发过程,2003年药审中心制定实施了《创新性药品审评工作程序》,在这一工作程序中,药审中心与申请人之间通过主动咨询会进行对话。这虽然是一个开门政策,但由于所设定的空间只局限在药审中心内部,仅是内部工作程序职责的划分,因此不少申请企业反映,沟通下来实际的收效并不大。

此次,特殊程序提升到国家监管部门,从部门规章的高度,对药品注册程序中的沟通过程进行更加细致的字面上阐述,其力度和影响范围有了极大提高。

特殊程序中设计了以下沟通交流的平台:新建立了申报临床申请前的咨询会议形式(类似于FDA的PreIND-Meeting)。此平台可在申办人完成初步的临床前研究工作后,就申请进程特殊程序的有关事宜进行讨论;设计了Ⅱ期以及Ⅲ临床研究阶段的交流平台(类似于FDA的End of Phase Ⅱ Meeting,End of Phase Ⅲ Meeting,以及PreNDA Meeting 的作用)。

这些交流平台,可由申请人主动发起沟通交流的申请,可针对创新药物研发关键路径中临床方案的设计、前期研究结果的评估、后续试验如何开展进行交流。

在特殊程序附表2的《特殊程序品种沟通与交流申请表》中,对于拟沟通交流的内容、申请参加交流人员、交流的问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资料要求等都做出了明细,并规定沟通与交流会后要有双方认可的会议纪要。

“怎样才能达到有效的沟通?双方都要有准备。特殊程序把这些细节写在纸上,让大家觉得真正把它当作一件事情来讲。”有研发人员如是评价。

在资料递交上,此次办法打开了多扇窗口,让企业科学、及时地把药品开发过程中的信息阶段性反馈进来,药审中心公开透明的机制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临床研究申请

数十家在华外企的目光都聚焦在特殊程序中临床研究申请这一环节。如何在大前提下,从我国法规、药品注册现况出发来考虑IND与NDA分别对待尤为重要。在此次特殊程序的起草说明中写道:

欧美日对创新药物监管政策共同的一点是对临床研究实施“报备制”……“报备制”保持了药物临床研究阶段所具备的科学研究的属性,给研究工作留下了一定的探索空间。……客观上保证了该地区药物创新研发的活力,并科学合理地分解了相应各方的责任。当然,“报备制”的实施与该地区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措施以及社会文化是要相适应的。

我国药物创新研发与评价的整体水平不高,整个社会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还待完善,与药品监管的上位法律对临床研究的要求是实施“批准制”。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制定实施办法中必须加以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在这个框架下,审批意味着政府要承担责任。批准一个临床研究时,考虑的因素一定比不实施临床审批制度的国家要多。这个制度设置的是否合理,是否有其合理的必要性,是需要面对的问题。”药审中心主任张象鳞说。

而特殊程序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从申请进入特殊程序提供单独立卷的资料尝试起,探索走向IND和NDA分置的发展道路。在实施办法中,对特殊申请设立了“申请与审查”一节。实施办法中要求申请人提出特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单独立卷的申请资料。这些资料是申请人阐述拟开展的临床研究以及对现已获得的研究结果是否支持拟开展的研究及其对研究风险所进行的分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重要资料。这是在现有注册管理体系下的一种探索。”

“关键是,在临床研究阶段有多种角色来参与此过程,包括申办者、评价机构、研究者、伦理委员会等。要想把这个过程做到与国际接轨,需要我们对在此过程中不同角色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角色的定位,逐渐要明晰。”冯毅说。

至于特殊程序品种申请临床试验的技术审批工作时间由原来快速审批的90日缩短到80日,不论是研发人员还是审批人员都一致认为,如果各个环节都能理顺,假以时日,在80日的基础上缩短到更加合理的时间不是不可能,中国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及早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也不是空谈。

一项系统工程

10月10日《医药经济报》头版刊登的《定义中国原创药》一文认为,在中国做创新药需要各个环节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和支持。如在开发阶段,药品审批部门应早期介入;在市场转化阶段,应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在定价环节建议单独定价,保证研发成本回报,保护化合物专利;在招标环节,建议给予扶持,方便进入医院等。

所有有关创新扶持政策能否到位,也令药审中心倍感挑战。如何恰如其分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何跟其它角色互补互动交流?如何把引领创新的思考更加准确、清晰、全面地传递给国内外企业机构及其它部委?这些都需要每一个药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下来思考。

张伟在2007药物临床试验高峰论坛上提出中国创新医药政策的中期目标:全面推动以企业创新为主导战略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建成国际标准新药研发平台和体系。具体体现在:逐渐建立IND新药研究和NDA新药上市许可;加快和促进医药企业对于药物不良反应体系的建设;建立积极的税收和价格政策。

而在记者广泛采访中,业内就此次特殊程序的评价是:在权限范围内,对于创新药的鼓励,单纯从SFDA政府职能来看,已非常务实。“药监部门只是铺了第一块砖,把中国的药物创新逐步引领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冯毅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注册申请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2007.10)

她是瑞

2009/11/11 – 1:40 上午

镁光灯闪得她天生一双大眼睛格外明亮,高挺的鼻子和有着漂亮曲线的嘴唇比一般东方人的面孔更富有立体感,笑容在她脸上渐次展开,空旷的会场上传来仍显稚气的声音,但她没有怯场。那一刻,她是绝对的主角。

在罗氏盛况空前的药品开发中国中心落成典礼上,她是CRO 追逐的对象,因为她带来了一个真正把临床研究放在中国的中心。在一场学术研讨会上,她的名字被来自美国的演讲者大声呼喊,因为她的事业是从 FDA 审评人员开始并与同行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她,就是原瑞华,熟知她的人都亲切地喊她与“瑞”同样发音的“Rae”。

她美丽、聪慧、胸怀远大、敢作敢为、意志坚定。作为一名阅历丰富的研究者,她早年曾在美国获得药理学博士学位,她也曾渴求改善政策来为人类健康谋福利而专程去了世卫组织总部所在地日内瓦,她曾经作为医药评审人员为美国FDA工作,但当她意识到自己的工作“离执行越来越远”,离一番大事业“渐行渐远”之时,她最终选择了在制药企业中从事研发工作,选择了如今业绩如日中天的罗氏集团,选择了她医疗职业生涯的起始点上海。

然而,在重新登上中国大地的这一刻,留给她的是一张能谱写伟大蓝图的白纸,还是一副压力重重的工作担子?在过去的岁月中,罗氏素来以“第一个吃螃蟹”的行业先锋而令人侧目,这次她将如何带领她的团队演绎这样的先锋角色?面对中国独特的医药文化与国情,她将如何把国外先进的文化与理念成功地嫁接到这个年轻的药品开发中心中去?在经营开发中心的过程中,她将如何在人力资源管理、临床资源管理以及其它的方方面面获得成就,并打造不一般的竞争力从而赢得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她和她团队充满了问号。

在落成典礼上,她的宣言华丽得让我无需修饰地直接引用:
“在这个世界上,疾病无国界,对药物的开发无国界,对药物开发过程及其复杂性的了解也应该无国界。在不远的将来,我希望在中国有一支药品开发的精英团队。如同我们在美国、瑞士和英国的同事们一样,能够推动一个全球药品开发项目的全过程。我们的决心非常大,而且坚定不移,以行动传递我们的承诺,一定会把最好的药带到中国,我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实现。”

相信她,她一定可以,她才39岁,她是瑞。

(2007.11)

中国今天非常重要

2009/11/11 – 1:39 上午

“中国今天非常重要,未来还会继续变的更加重要。”当罗氏公司首席执行官胡沫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作出上述评述时,一个包括临床研究在内的全功能的罗氏药品开发中国中心在上海隆重成立了。

从某种层面上来看,跨国制药企业在华从事研发活动似   乎算不上是什么大新闻。自2002年胰岛素生产巨头诺和诺德率先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之后,这些外资企业的研发中心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涌现出来:从2003年罗氏首次开始在中国试水研发项目,到2005年辉瑞中国研发中心的成立,再到2006年阿斯利康与诺华分别宣布将在中国投入1亿美元的研发费用,中国早已成为了这些研发先驱者新的“蜜与奶之地”了。

不过,这次罗氏依然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感觉,毕竟这是中国境内拔地而起的第一个“全功能”药品开发中心,具备了早期创新设计,后期临床开发,以及最终上市注册的全系列研发能力。这既是中国医药市场进一步融入全球的生动体现,也是跨国制药公司对中国丰富庞大的临床资源、强大而低成本的临床研究人力资源,以及不断进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新药研发鼓励政策的一种肯定。

在过去的岁月里,罗氏与它的控股企业曾经为医疗界,特别是肿瘤治疗领域带来了一批具有全新药理作用的治疗药物,并将“靶向治疗”、“肿瘤血管生成因子”、“HER2过度表达”等新理念推向国内外的临床学术界。的确,肿瘤治疗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医疗话题,除了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能否降低死亡率、能否延长病人生命、能否提高病人生活质量、能否在病人康复后预防复发同样重要。
为此,如果能在产品上市前的更早阶段在中国进行临床研究,不仅能“缩短新药在中国上市的时间,让更多患者可以尽快地获益于这些创新疗法。”(罗氏药品开发部门总裁语),更能推动罗氏在产品的早期研发阶段与中国临床界展开交流,促进中国临床学术界思维推陈出新与罗氏的市场营销。

“不能把事业的成功建立在一个仅靠吹嘘的空中楼阁之上。与房地产等行业不同的是,在医药界以快速获取回报的强烈愿望而建立的经营模式将不可能赢得一个长期发展的可持续增长目标。”这曾经是一名新药研发企业CEO 的诤言。的确,医药领域内的成功从来就是建立在每一个扎实的脚印之上,在这一方面罗氏在中国已经赢得了一个更高的新起点。毫无疑问,当中国医药市场的地位逐渐加强之时,当中国的经营环境越来越融合到一个全球大家庭之时,未来几年内会有更多的制药巨头将开展积极行动在华进行更多的临床活动,最终为中国医药市场带来更多更好的产品与更多更新的学术交流。

(2007.11)

药品开发中心:更多奇迹上演的开始

2009/11/11 – 1:36 上午

陆志檬教授至今回想起当年美国FDA三个临床研究员在瑞金医院的检查经历仍感慨万千。“谁也不会想到试验开始的两年后他们会来我们的研究基地检查,事前没有任何通知。”当时的情景有点让人联想起小学的时候, 突然袭击检查卫生。陆志檬是上海交通大学瑞金医院感染科的主任医师,也是派罗欣Ⅲ期全球多中心试验中国的主要研究者之一。

派罗欣的故事

早在本世纪初,派罗欣在美国就成为销量最大的丙肝治疗药物。针对乙肝这一重要适应症的开发,来自瑞士的制药巨头罗氏及早就战略性地将中国这个乙肝病毒携带者近1.3亿人的国家纳入了其全球开发计划。PEG 干扰素治疗亚洲病人的Ⅲ期临床试验,是一项大规模、双盲、有对照的研究,共有16个国家的67 个中心参加,从2001年12月起至2004年1月结束,历时2年余。加上Ⅱ期参加的受试者,中国的病人贡献率占全球的60%以上。作为全国的牵头单位,瑞金医院在这项试验中共入组了47例病人。

“整个试验自设计、操作至最终分析和结论极其严密。作为全国十几个中心的其中一家,我们最终经历了考验。”陆志檬说的“考验”,实际上有两次。一次是来自罗氏总部,另一次则是FDA的抽查,那是FDA有史以来第二次派临床研究员到中国视察。“我们没有修改一个数据和文字,对于FDA的询问,参与的6名研究者都充满自信。”陆志檬回忆说,试验从头到尾——初筛、入组、用药期和随访期——每个评估点都是在良好医患关系的气氛中进行,特别是不良反应的处理、随访结束的肝穿和血清标本的获得都符合国际标准。在近距离感受FDA临床研究员独立与严谨的作风的同时,中国医生敬业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也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FDA随之接受了全部资料并发函给予了高度评价。

试验非常成功。研究结果一出来,派罗欣率先在包括中国台湾、泰国、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报告交到瑞士后,瑞士国际药品管理署2005年1月批准了乙肝适应症,瑞士批了以后,SFDA根据瑞士的结果作出了积极的评价。2005年5月10日获批在中国上市,而美国是5月16号,中国整整提前了一周。这可是用同样的数据申请同样的适应症,我们做到了与全球同步。”当年负责这个产品注册报批的人,两年后的今天脑子里还留着这样一个时间表。

“开始时我只是想,中国的研究者一定可以严格按照GCP和试验方案的要求,操作这种高水平的国际试验。”陆志檬在谈及当年的体会时说。与她和她的团队一样,对于这一经典案例,上海罗氏参与派罗欣项目的工作人员表现出出人意表的平静,或许,在得知获批的那一刻,激动之余对于他们更多的是重压释放之后的淡然。

一个三赢局面的开启

就在FDA临床研究员一行到来之前的2001年5月,罗氏全球总部也派来一支专家组到中国多家中心考察工作。当中有一名出身于上海、三十岁出头的中国女子,她叫原瑞华。6年后同样是在5月,她再一次踏上祖国的土地。这一次,她带来了一个侧重于临床研究的罗氏药品开发中国中心(Pharma Development Center in China,PDCC)。“乙肝药只是开始,我希望看到越来越多像派罗欣这样的例子,中国能更多更早地参与新药开发。”原瑞华强调。

把中国及早纳入新药开发计划,缩短罗氏产品在华的上市时间,同时对罗氏新药的全球注册提供支持,这便是PDCC在2007年10月29日成立的目的和原瑞华作为中心负责人的使命。通过分析派罗欣试验延伸的内涵,或许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如何做到将“新药尽早地带到中国来”。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规,目前新药为在中国取得注册,必须进行注册临床试验。即便在其他国家生产并已上市的药物,如果要在中国上市也需要进行有限的进口验证试验。派罗欣Ⅲ期临床数据大部分来自中国,将一个新药(经Ⅰ、Ⅱ期临床试验证实是有效的)在欧美和中国病人体内同时进行研究的数据呈报给SFDA,并获得审批,使中国的乙肝患者及早受益。“药厂无须再重复做中国的注册临床试验,因为已提供了比注册临床要求更多的病例数,而且是全球开发的一部分,中国的试验数据为全球上市提供了支持。”这是有关业内专家的分析。

对于中国的临床研究机构和研究者,陆志檬认为,参加高水平的全球性试验且做出来的结果得到FDA的认可,研究文章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在国际上获得了极好的反响,研究团队、科室得到了锻炼,对于未来再参与国际性的临床研究也是极为宝贵的经验。

诚然,把中国及早纳入新药开发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开启了一个之于患者、研究者和制药企业三赢的局面。

大手笔的在华首家

“新药在华上市与欧美相比滞后3~5年,希望PDCC能把这个时间降低到少于1年。”在盛大的落成典礼上,随同罗氏集团首席执行官胡沫一同到访的罗氏全球药品开发部负责人Jean-Jacques Garaud面对媒体时说。

可以尝试分解3~5年的时间差:一个治疗重症疾病的新药如肿瘤药在美国上市后考虑进入中国,需临床申报一次,上市申报一次。根据中国此前的法规,两次申报大约耗时18个月,加上临床试验的准备和实际操作临床试验,加起来将滞后3~5年,这是业内统一的共识。

继而如何缩短这个时间差?一个办法是,在研发初期把中国纳入全球的开发计划,这也是目前许多跨国公司为之努力的一个方向。而PDCC的功能莫过于此。从Ⅱ期试验甚至是全新的化合物,如果为上海罗氏制药本地生产,PDCC在中国的试验数据则可被SFDA药审中心接受。

毋庸置疑,PDCC绝对是一个大手笔。无论是媒体炒作的“投资1亿美元”亦或是“在华首家”,原瑞华和她现有90多名成员的团队俨然已严阵以待。

中心下设医学科学、药品安全、临床研究执行、注册事务、生物统计与数据管理、质量监管与培训、项目管理等部门。七大部门形成合力,不再作为总部简单的执行部门,只负责试验方案的执行、病人的招募及数据的收录等,而是从更高的层面,将药品临床开发全过程,包括从早期创新的探索设计开始,到高效率的后期临床开发,直至保证完成产品上市的注册申请都放到中国。

“这是真正做药品开发的中心。”PDCC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解释,Ⅱ~Ⅲ期试验是药品开发过程中是最全面、也是对新药上市贡献最大的环节。一般公司都把这一段放在欧美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相对有经验,法规环境也比较稳定,值得投入。“现在罗氏把这一块投资这么大的阶段放到中国来,可以称是第一家。”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派罗欣这样的产品,研究的试验方案基本上也由罗氏总部设计。其他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跨国公司其数据分析等核心步骤仍然是由在中国以外的总部的成员来推动完成。

而罗氏的出发点不一样,“PDCC从决策开始,到方案设计等一系列的临床开发步骤都可以在中国开展。”原瑞华说。

对于试验方案的设计,包括解放军总医院的潘长玉教授等在内的许多中国研究者曾提出,在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领域,中国目前仍处于配合和跟随的位置,要想领跑,“进入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委员会”是一个重要途径。“在参加研究者会的时候,经常提及某个方案已经定下来,不能改了。如果罗氏的开发中心放到中国来做,与我们研究者讨论起来是不是会方便一些?大家的观点至少容易达成一致。”南京八一医院全军肿瘤中心内科副主任王琳认为。

为什么是中国

放眼至全球的战略意义,除了把最新的临床研究引入中国,“PDCC帮助全球研发设计团队了解如何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熟知那些在中国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原瑞华说。在公司架构上,PDCC与罗氏在瑞士、美国、英国等三个全球开发中心平起平坐,成为罗氏全面推动中国在全球药品开发格局中扮演更重要角色的有力助手。

PDCC将重点专注于癌症和糖尿病药物的开发,这是胡沫在媒体见面会上透露的。根据罗氏2006年的财务报表,包括终止开发的药物在内,罗氏目前开发的糖尿病相关项目达数十个。而在构成罗氏另一块重要业务的罗氏诊断中,罗康全血糖检测仪及其他检测系列产品目前在中国的市场地位仅次于强生,由此可见,PDCC涉足开发糖尿病药物也变得顺理成章。至于肿瘤用药,作为唯一一家能提供五种有效延长肿瘤患者生存期药物的制药企业,PDCC在产品新适应症的追加和联合应用上更是大有文章可做。

问题回归到原点。为什么是中国?Garaud在邮件中轻轻写道:目前来说,中国的临床试验技术审批时间确实较长。设立药品开发中心的目的并不只是在中国操作试验,更重要的是,让中国的患者能够尽早地获得罗氏的产品,就这一目标来说,把试验放在印度或新加坡显然无法实现。

罗氏官方网站的陈述与Garaud的答案如出一辙:罗氏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开展临床研究的数据如果用于另一个国家的上市申请,未来也必将在该发展中国家申请该药的上市许可。一句潜台词是:对于企业,如果一个新药不准备在某个国家上市,是断不会到那个国家开展试验。这是申办者到发展中国家进行临床研究的原则。

11月刊《时代》杂志“中国吸引大制药公司”(China”s Drug Addiction)一文中有这么一段话——中国并不仅仅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它是世界第七大处方药市场,而且前途看好。去年销售额为136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会翻一番。老化的中国人口越来越多地受到癌症、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的折磨。我们无法否认中国市场对于跨国药企产生的巨大诱惑。

在PDCC落成典礼新闻发布会上,上海罗氏制药总经理周平山在总结发言前那一九十度的深鞠躬意味深长。自他上任以来,上海罗氏正朝着罗氏全球十大市场一步步迈进。三个从他口中蹦出的产品值得关注:Avastin治疗乳腺癌、直肠癌、肺癌;Actemra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长效促红细胞生成素Mircera。“我希望在未来3~4年里,这几个突破性的产品都能在中国上市。”对于上海罗氏,PDCC将为国内众多研究机构里的医生们搭建一个增加产品认知度和品牌忠诚度的平台。

至此,PDCC未来的发展轨迹已清晰可见:将罗氏已证实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创新药物一个一个地带到中国,追赶全球上市步伐,待到那时,承载罗氏全球药品开发的PDCC,面临的将是更大的未知。而眼下,也许,这是一个更多奇迹上演的开始。

(2007.11)

创新药开发的国内练兵与成长

2009/11/11 – 1:33 上午

丁红整装待发,却未能与她的团队共享成功那一刻的喜悦。10年前独自一人站在北京首都机场,目送着同伴和专家们飞往北海参加天普洛安临床研究结果总结会,丁红有些遗憾,但心里特别踏实。

现在回想起自1996年底全程参与的天普洛安(乌司他丁)治疗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前临床研究项目,时任天普制药新药开发部项目经理的丁红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一幕。试验结果公布总结大会召开的前一天,那是在1998年的9月,因一个小插曲,丁红在最后关头把自己的机票换给了试验的牵头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胡伏莲教授,这位重头人物要在第二天发布一系列关于该产品的研究报告。当丁红辗转从北京经重庆至北海时,会议已经到了收尾阶段。“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应对突发事件。”缺席的遗憾长留在心上,也化作了丁红明天的动力。

天普洛安临床研究过程当中的突发事件远远不止这一件。在长达10年的临床研究生涯中,丁红参与了包括天普洛安和凯力康(尤瑞克林)两个新药的开发工作,其间感受到的变化可谓巨大。

自费派人参加GCP培训

上世纪80~90年代的国内制药行业,无论从政策层面到社会舆论,还是从研究基地到专家学者,对于新药临床研究的认识仍十分陌生,热衷于短平快仿制药报批的国内制药企业,并不重视临床研究。对于那些凤毛麟角想搞创新药的民营企业,开发新药就像宇宙飞船怎样才能到达月球这个问题一样,他们没人知道。

“那会儿批临床试验跟现在不一样,直接就把单位批在批件上了,指定哪几家基地做。”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进行药品临床药理基地建设,在基地认证过程中十分看重医疗技术实力。天普洛安批给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做牵头单位,该院推选胡伏莲做组长。消化领域的泰斗——北京大医第三医院的林三仁教授也参加了这项研究。

天普洛安是一种来源于人体内的生物药物,其药代动力学试验必须通过同位素标记才能跟踪分析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代谢与消除。然而,将放射性元素注入健康人体内将涉及伦理问题,加上该品本身来自于人体内,药代动力学研究也显得并不迫切。此外,它的第一个上市国家日本的上市前研究也并未在本国人中进行同类研究,而选择在一些专业从事药物临床研究的人中完成,并发表了相关结果。由此,研究人员最终向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免除该药的Ⅰ期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研究,并最终获得批准。

北京的两个基地,丁红天天盯着,牵头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也派专人经常到北医三院去沟通。遇到一些情况,特别是不良事件,觉得推行不下去的时候,大家都会坐下来讨论怎么解决。 “虽然是一个二类新药,但专家们觉得一家民营企业能做出这样的研究,还是挺钦佩的。”相对而言,那个时候大多数国内药企在做研究时,派出的临床监查员同医药代表差不多,多数是放下药品和钱就走,功利色彩较浓。而天普从创建之时就设立了医学部,十分注重对医学人员的培养。丁红回忆说,当时全国5家基地,每家只有一个名额参加GCP培训,为了系统地了解GCP,顺利完成他们的项目以及更长远的发展,所有单位都自费派出了3~5人,包括研究护士在内,去参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培训。

“那时候国内创新的东西太少了,国家在这一块认识也不足,很多都是照搬西方的东西直接过来。一开始大家只是按照法规字面上的要求去做。”丁红举例说,从技术角度来说,天普洛安的临床研究还存在巨大的提高空间,如入组病人的筛选问题,特别是从今天回顾评价来看,这次临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随机双盲。而到了2000年4月开发一类新药凯利康治疗急性脑梗死的时候,已有了严密的试验设计方案,采取了临床设计中最为严格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研究方法。

练兵与成长

“从1985年接触临床试验,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对GCP的认识和实施已有非常明显的进步。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练兵,我们成长,主要是伴随着仿制药的成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并不讳言地指出,我国的新药研发队伍,特别是临床研究队伍,在面对一个创新药时,其理解研究方案、实施研究方案,并最终评价试验结果的能力,还亟待提高。“可能这一点也是国际多中心研究尽快到中国来的必要性之一,会对整体研发水平有所推动。”该负责人说。

陈声鹏是广州一家CRO公司的总经理,也有近10年的临床研究工作经历,现主要从事为制药企业提供包括试验方案设计、操作等服务的工作,订单基本上是国内药企的多。“如果企业投入100万元做100或200例的试验,我可以拿下来,但如果对方愿意投资1个亿来做一个创新药的临床研究,该如何设计不同组合的方案,考察各个环节并掌控流程,我心里就没有数了。”

对于创新药的开发,陈声鹏的感受是,从I期临床开始已经给了国人不小的挑战。无论是耐受性研究起始剂量的探索,还是爬坡试验设计,或是剂量的递增与终止以及给药的间歇,目前国内的研究者和企业都缺乏经验。所以,当面对一个自主研发的一类新药,专家们会顺理成章地对企业说,你把国外的研究资料拿来看看,企业也常常因此陷入尴尬。

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陆志城教授目前在基地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负责该院的临床研究协调工作。他告诉记者,自2005年广医二院获得临床研究基地资格认证以来,接触到的国内带有创新色彩的药物临床研究越来越多。他也提到,一类新药I期临床试验的开展对于研究人员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必须由有经验的临床药理研究人员和医生根据临床前药理研究结果进行周密的试验设计和观察并在有必要的设备条件下进行这一期试验。对比国内新药的研究,陆志城认为,外企的医学人才和统计学人才的实力特别强大,整个开发过程也更加规范。

从新药审评技术层面上来看,国家对于创新的鼓励力度在逐年加大。“再累我们也愿意审评新药,尤其是国内自主研制的,审评人员会从技术层面上给予尽可能多的支持。”上述那位药审人员说。

好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研究机构都有机会接触到创新的东西,包括国际多中心的临床研究。不断借鉴经验的研究者反过头来也会指导和规范国内药企的临床研究行为。专家认为,跨国公司在操作全球性试验有着不可比拟的经验,国内的研究人员一定要往这个方向发展。

拿国际标准来切

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药企将其新药临床试验转移到中国等亚洲新兴市场同步展开,中国的临床资源,如临床研究基地、病人等一方面尚未很好地得到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各家制药外企的竞争,现有的临床资源也在变得稀缺。这一点,丁红和陈声鹏感同身受。

来自SFDA的数据表明,SFDA已经对270多家开展临床试验的医院和科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有158家已经获得了资格证书,100多家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据丁红介绍,基地数量有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选择专业的科室才能承担研究,这是目前许多临床研究难以推进的较大原因。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若干规定,一家研究机构不能同时承担两个申办者相同品种的临床试验。“全球有很多药物都想到中国抢占份额,首先第一步,以临床研究的方式来推进,因此,一定会引发资源的抢占。”另一点,丁红认为,国外企业的资金实力雄厚,在选择病例给予的补偿上比国内企业的手笔大得多,这才是对国内企业冲击最大的地方。“虽然跨国企业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的费用相对其在欧美国家已经降低很多,但对于国内企业来说,仍难以望其项背。”

换一个角度来看,陈声鹏说:“如果国外的标准确实有价值,成为行业的标准,说的残酷一点,就拿这个标准来切。实力还不够强大的企业可以做一些前期的新药合成,当拿到临床试验批件以后可以把成果出售或者转让,也不是坏事,事实上也有很多国内企业这么做。”

陆志城认为,愿意在临床研究投入的国内制药企业越来越多,而临床研究者则更看重那些能够满足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更有效、更安全、符合药物经济学规律的药物的研究。目前国内已经具备一批有实力和创新的制药企业,其中包括拥有数个独家品种的广东天普。“希望国家能够在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市场环节,对致力于自主研发的国内企业给予支持,拥有了新药还要有相关的扶持政策才能卖得动,从而有相应的回报让企业投入下一轮的研究。”丁红坦陈,对于凯力康这个产品,从药理药效来说,进入国际市场他们充满信心,“待到资金实力足够强大的那一天,我们的国产品种会向全球性的临床研究发起挑战。”

(2008.05)

三个殊途同归的创新理解

2009/11/11 – 1:31 上午

侯永敏目前的两个工作重点,也几乎是许关煜和孙新生工作的全部重心。一个广州创新型企业的首席科学官,一个上海医工院退休的研究员,一个刚回北京创业的药学博士,对于当下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创新之路,有着殊途同归的理解。

广州:侯永敏的两个重点

傍晚7点钟的广州市区车水马龙。侯永敏娴熟的车技在拥挤的马路上穿梭自如。“如果这是在加州,就要按照美国的交通规则来,在广州,自然要适应这里的路面状况。做药物研发也是一样。”话音刚落,又一驾靓丽的私家车紧挨着车窗退去。

1991出国,三年前回国的侯永敏目前供职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科学官。在美国从事植物分子生物学研究一段时间后,侯永敏转向制药行业。劝说他回来并落户广州的人,当年曾与他在复旦大学实验室共事一年,此人便是这家被国家科委列为全国66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的广东天普的创始人傅和亮。

回来“一是协助傅总找项目,评估项目,开发项目;二是谋求与国际上的合作”,这是侯永敏在天普的两个工作重点。

说到天普的项目,如今在国内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也挺有意思,就是从人尿中提取活性物质制成特效药物,如尿激酶、天普洛安(乌司他丁)等。早期靠出口尿激酶原料的天普,在1999年开发出二类新药天普洛安用于治疗胰腺疾病,使中国成为日本之后第二个上市该药的国家。“在研产品是否充裕对于一家药厂来说非常重要。”要源源不断地扩充产品线,新产品的筛选需要见水平、见功底。而借鉴思路、比较线索、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这也许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思路。”回国不久的侯永敏坦陈,虽然从眼前说,开发仿制药有很多好处,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不断提高新药研发能力,走仿创结合之路才是国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Datamonitor的统计为侯永敏的观点作了有力的注脚——在2002~2005年,50个顶级制药企业39%的新产品均被二次开发。

上海:侦察兵许关煜

2002年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退休后,许关煜说自己现在的工作就像一个侦察兵。几十年如一日地从事科研和信息工作,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在他为一家颇具实力的民营制药企业做产品选题和项目评估。大量、细致地检索信息是他的工作常态,浏览的范围相当广,药学科技新闻涉及面包括新药研究、适应症开拓、临床进展、药品不良反应、工艺技术、市场、知识产权等等方面的数据库,一天所需浏览、阅读的资料达上百篇。

这几天,许老正在检索一个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这是一个颇有价值的项目,他利用数个数据库,通过多种途径和检索策略进行检索。“费尽心思了一大批资料,半途找到了相关专利,甚至是授权专利,无奈只得前功尽弃——开展这个项目极其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葛。”

要选出一个有价值的而从知识产权角度考虑又立得住脚的项目,如今已变得非常困难。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直到1993年才承认国外的化合物专利,在2003年之前,仿制国外新药在国内没有专利限制,这造就了国内“抢仿药”开发的鼎盛时期。自加入WTO后,中国大大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外制药公司也纷纷通过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来保障其在中国的市场利益,由此编织出强大的专利保护网使国内药厂的“抢仿”之路变得更加艰难。包括许老在内的捕捉这类新药信息的立项人员都有这层认知。企业也意识到了信息检索的重要性。据媒体报道,一些如海正药业的大企业,甚至聘请了国外专家关注这方面的信息。

“对于准备从事的项目”,许关煜强调,“相关领域一定要作全面、系统的调查,对正在开展的项目要进行跟踪,这对创新药物开发尤为重要。”一个项目是否有市场前景?技术是否有先进性?技术实用性如何?知识产权是否明朗?是否有专利诉讼的隐患?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横亘在国内研发人员面前,不得不令他们即便在确定立项之后,着手进行的整个阶段也必须始终对项目相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全方位跟踪,及时调整计划和策略。

业内认为,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高了仿制药门槛,鼓励创新。“按照目前的产业实际,做那种跨国药企的完全新分子实体的创新专利药,中国企业实力还不够雄厚,仿创结合是一条较理想而又切实可行的路径。”这是许关煜对于创新的理解。虽然有不少仿制药企业感到迷茫,但更有一些仿创结合型的企业正在加紧研发——在新《办法》的风向标下,国内企业创新寻标的生存实态印证了许老的观点。

北京:“曲线救国”孙新生

国外还没有立项,从文献中得知某类化合物有某种生理活性,由此使用到治疗领域,开发出某适应症,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思维。天普在仿创结合的道路上,显现出科技人员那股创新的原始冲动。

除了天普洛安这个重大的课题,自1993年开始,天普还对一种从健康男性尿液中提取高纯度的糖蛋白——人尿肽原酶(尤瑞克林)进行研究,开发该药用于急性脑梗死的治疗。1999年,该药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一类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历经12年的研发,2005年10月凯力康(注射用尤瑞克林)获批在国内上市。

IMS Health对凯力康单品种年销售达5亿元规模的预期,远远未能使傅和亮感到满足。他要让他的企业发展得再快一点,要有更多的资金循环出更多的新产品。于是,他把目光放到了国际市场,他反复劝说侯永敏回来很大原因也基于后者的海外背景,要把凯力康推出去。“我们是靠天普洛安起家,凯力康能不能做成一个重磅炸弹?”侯永敏直言不讳地说,尿制品不容易被北美和欧洲国家接受,所以需从基因产品、细胞工程的角度和方向来做。“要打入国际市场,必须与国际公司合作,靠它们推动。”

孙新生回到北京4个月里忙的也是同样的事情,成立了北京科美康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同时兼职于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建立医药出口的信息平台,加强国际合作。

有着山德士(被收购)、Ivex(被收购)、Andrx等国际知名非专利药公司工作经历的孙新生念念不忘的是国内4000多家药企的出路。“全世界很多产品都是‘中国制造’,唯独药品,你在美国看不到中国厂家的身影。”在美国工作生活了26年以后,孙认为回国做一点事情的时机已到。

经过数月对全国各地药厂的实地调查,孙新生发现,恐惧和欲望是影响国内企业迈向国际市场两个最致命的原因。“因不了解情况而害怕,因满足于现状而没有欲望。”他认为,中国药厂cGMP的软件问题、资金实力、语言障碍、知识产权保护都是制约向外发展的现实问题,而畏难情绪直接导致了大多数企业裹足不前。

创新不足、低价混战,是中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的真实写照。企业如何从无序中抽身出来,可能一是靠创新药物的研发,二要靠走出去的战略。在大多数企业规模尚小、创新药研发实力不足的现阶段,走出国门参与世界非专利药市场竞争愈发具有了可行性。而中国的制药企业如能像印度那样在国际非专利药市场快速增长的大蛋糕分得一块,则不但可以开拓广阔天地,而且可以化解国内过度竞争的压力。“企业从100亿元上升到200亿甚至更大的规模,这个飞跃一定要靠争夺海外市场实现。”

同样,对于创新,孙新生的理解还是跟“仿制”分不开,“中国只有在国际上先成为非专利药大国,才有资金和实力成为真正的创新药大国。”立足国际市场,利用非专利药完成原始积累,印度制药工业借鉴跨国公司的成果经验在世界上的崛起,是孙新生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也应该是中国医药企业走向国际的一种模式。”

恐惧与畏难从来不会出现在天普的字典里。傅和亮与他的团队已经与某国际公司进行了走向全球市场的实质性合作。正如当年利用尿激酶粗制品赚取的第一桶金开发出天普洛安、凯力康一样,拥有了资本、人才和继续做强做大欲望的天普,不断在寻觅下一个“重磅炸弹”。(2008.01)

准备好,与国际大师同台竞技

2009/11/11 – 1:27 上午

尽管每年在中国开展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具体数量无法确知,随着跨国企业药物临床试验产业向新兴市场的全球战略性转移,一个可以肯定的事实是,中国的研究者扮演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赫赛汀,罗氏的乳腺癌治疗新药,近日获得了欧盟批准用于癌症靶向治疗的联合用药。在全球22个国家的77个研究中心进行的随机分组试验中,中国有4家临床研究机构的11名受试者参加了该项试验。也是在不久之前,拜耳高调宣布启动在中国大陆及香港进行的阿卡波糖心血管评价(ACE)试验。该试验将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150多个研究中心招募约7500名受试者,试验期至少持续4年的时间。“病种丰富,入组速度快,病人依从性好,专家及其团队亲自负责观察参加研究受试者的敬业精神等,都是我们吸引跨国药企进入中国的优势。”负责此项试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的潘长玉教授说。

第一例与“圣经”的故事

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国实践的征途中,从无到有,中国GCP正在加快与国际接轨的脚步。2003版GCP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第三个版本。这既体现了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也反映了中国药物临床试验整体水平日新月异的变化。一些国外知名药企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中国的临床试验正在逐渐被国际同行所认可。而国内研究者也通过不断地参与获得了国际上先进的理念以及规范的培训。曾多次参加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有着丰富经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桑国卫曾自豪地说,和15年前相比,我国的GCP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在某些临床试验中,我们搜集的样本多、数据全,完成课题质量高、速度快。和其他国家、地区相比,中国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优势明显。

1995年,瑞士山德士大药厂与北医第一附属医院皮科的朱学俊教授合作在中国开展了第一项临床试验——兰美抒溶液治疗足癣的临床研究。该项试验是在院外伦理委员会审批(本院尚未成立), 获得病人知情同意困难(新概念)、因害怕病人不归还试验用药物而收取押金等情况下完成的,“尽管在今天看来很多地方有待改进,但这可以说是中国最早根据欧盟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来实施的国际多中心试验。”诺华研发中心对外事务部总监赵戬博士在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说,从申报临床到实施临床试验无论对中国的药政管理部门还是研究者,都是一个崭新的事物,而中国本身对跨国药企来说也非常神秘。最终,该项试验无论从速度、质量、费用及其他参数比较,中国均超过其它参赛国。

试验完成后,赵戬翻译并出版了《临床医生GCP指南》, ICH GCP 及《新药临床试验百问》等一系列被同行及医生誉为临床试验“圣经”的小册子。在《新药临床试验百问》中,大到诸如“什么是GCP”,“ICH的目的是什么”等基本概念,小到 “是否允许先做常规检查再获得知情同意”等细节,临床医生都能找到答案。瑞士山德士大药厂与汽巴嘉基合并后,新诞生的诺华制药公司于1998年在中国又开展了一项著名的VALUE试验。该项试验全球共需入组14400 病人,中国参与的10家医院创造了6年受试者脱落率为零的奇迹。对于此次试验的评价,赵戬满怀深情地说:“国外多是社区医生在做临床试验, 而我国是在心血管领域里最知名的专家在带队,我们是真正的国家队。”

1999年11月, 诺华在中国设立国际临床研究组织(ICRO)。而这个时间段,也正是我国GCP起草酝酿到正式颁布的时期。

有机会参与才是关键

在南方医院的陈志良教授看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活儿,关键在于学习人家整个流程的严谨性。他甚至用“刻板”二字来形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严谨程度。“病人吃药了没有?咽下去了么?都有外企的监查员需要到医院核查的。病例的填写更是容不得半点主观判断。”依格斯(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学总监刘玉成认为,临床试验是没有投机取巧可言的,真的是要靠一个字、一个字记在病例报告表上,再经过专业人员的统计分析才能够完成一项临床试验。“监查员就相当于是研究者的警察,相当于是考试的时候监考,他去给你挑出错误来。挑错是为了试验的指标,没有人非要去挑研究者的错,为的是保证试验的质量。”而许多接受采访的药理基地的相关人员纷纷表示,一定要有机会去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完整地把流程走一遍,否则即便把GCP法规倒背如流也没有用。通过多做多参与,医疗工作者能够获得最新的信息,各地研究者相互交流提高,甚至与国际大师在同一平台对话、交流,对日常、科研工作都有所促进。但不少人员也反映,试验机构的认证,使一些有愿望有能力从事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得不到相应的机会。

对专业人员来说,临床试验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提高临床试验的水平,与行业共同发展,实现自身的价值。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研究者同时是临床科室的专业技术骨干,业务繁忙,而临床试验工作要求严谨和细致,造成部分病例报告表不能及时填写,方案规定的检查项目遗漏等不足。“现在部分临床试验项目较多的科室拥有专门的研究护士以协助医生完成受试者的随访记录,减轻了研究者在琐碎事务上的负担。”广东某药理基地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12年前,原山德士大药厂研发部总裁现为诺华集团总裁的魏思乐博士委派专家协同刚刚学成归来的赵戬一同考察中国这块人口众多的神秘土地是否可以成为总部的临床试验基地并实施了第一例的临床试验,由此拉开了中国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序幕。这些国际大制药企业进入中国,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愿意将新药及时引入中国,并按国际标准进行临床试验,成为推动实施GCP的力量。他们逐步成立了医学部,引入专门人才,培训监查员,屡行申办者的职责。而诸如桑国卫、孙燕、诸俊仁、朱学骏、潘长玉等国内知名专家的名字在国际上越来越响,成为申办者在中国开展某个领域临床研究钦点的牵头人。

“我们目前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仍然是配合与跟随。”潘长玉指出,要领跑,除了改善政策、行业环境,有一点十分必要——必须打入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委员会里。“让中国的医生准备好,把中国的试验环境准备好,我们就可以敞开大门去欢迎别人,因为我们有这个条件了。”刘玉成说。

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参与和积累后,中国一定可以与其他国家一样,迈开同步开展早期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步武。(2007.07)

高远目标需有坚实的制度支持

2009/11/11 – 1:03 上午

日前举行的“中国国际生物医药外包服务大会”聚集了众多从事一线临床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基地负责人参与研讨。作为GCP的实践者,演讲嘉宾能在一场药物研发外包国际大会上以研究者的角度就中国临床研究机构参与新药开发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这在纷繁复杂的医疗环境当下实属难能可贵。其中关于临床研究机构管理组织(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MO)在中国建立与发展的讨论,令SMO的概念浮出水面,“项目经理人”和第三方试验管理商业组织在中国的引入似乎也变得顺理成章。

要探究SMO的建立,在中国应该有着怎样的定位,其责权利要如何划分,需要在临床研究实际操作的各个层面上进行系统的梳理和讨论,而不能脱离中国临床研究机构所面临的现实情况照搬所谓欧美和日本的模版。

与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不对研究机构实行准入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资格认定制度,尽管目前已有296家医院经过资格认定成为临床试验机构,但水平参差不齐。在国际多中心临床项目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国内临床研究机构呈现出冰火两重天。一方面品牌医院出现“扎堆”现象,另一方面,中小型专科基地因自身宣传不足和地域原因无人问津,这使得我国临床资源分布极不合理。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我国卫生体制上并没有给予新药临床研究以足够的重视,学科发展裹足不前,甚至不把新药临床试验项目当作科研看待,而且国家也缺乏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与诊疗任务及其为医院赢得的经济效益相比,新药临床研究在短期看既无名又无利,临床医生参与的积极性可想而知。在人员配备上,据与会嘉宾北医三院的李海燕主任介绍,国家制定的编制一般是根据病床数设置医护人员,并没有考虑参与临床研究的协调人员,临床研究基地工作人员不得不同时肩负着门诊、教学、住院病人治疗、科研和新药临床试验等任务。由此一来,没有时间、缺乏培训、操作不规范、积极性差是目前困扰中国临床研究者的几大现状。可以说,我国临床试验在基地操作层面的种种不完善,催生了对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的需求。

与CRO代表申办者利益,行使部分或全部申办者职责相对应,SMO是服务于临床试验机构的组织,主要通过派遣临床协调员(CRC)来协助研究者做非科学性判断的工作。作为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起源,并于20世纪90年代在日本迅速发展的商业组织,SMO是临床资源市场化成熟度显著提高的产物。通常,SMO的业务范围包括:向申办者和CRO推荐合格试验机构、协商经费、管理研究财务、有效沟通和解决问题等。其广泛的临床研究机构网络及拥有临床研究机构等特点既为临床试验基地节省了大量资料统计、数据誊写等繁杂工作,也为研究质量提供了保证。

SMO的建立涉及到具体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到基地统筹整合临床资源,在当前中国的医疗卫生及临床试验体系下,却存在先天条件不足的缺陷。一方面,医院有第三方管理培训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上和人员意识上的原因,不少医院对于外来人员插手本院管理大多有排斥和抵触心理。这与我国各级医院管理体系复杂,各研究机构和科室的既得利益或将受到冲击不无关系。笔者以为,中国临床试验质量的提高关键在医院,核心是医生的水平,要吸引医生积极从事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既要靠政策、机制支持,也要靠市场调节,而这才是SMO存在的真正意义。要发展SMO,就必须确立CRC在临床试验的角色和地位。鉴于当前医院的排外心理,基地从自身培养建立或者接受CRC的派驻是一条可以尝试的突破口,关键是国家相关机构要对这一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有清晰的定位和描述。无论是设置CRC还是建立SMO,如果丧失了坚实的制度支持,保障中国临床试验质量、提高中国临床研究国际化水平等高远的目标就会陷入悬置的窘境。

(2009.10)

CRO行业自律与本土机遇

2009/11/11 – 1:02 上午

应对金融危机、提升服务品质、发展生物医药”的大会主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一周年之际提出,让生物医药外包服务产业充满了复苏、变革和机遇的想象力。

作为首次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两大生物外包体系对接的CRO盛会,9月24日至27日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全国医药技术市场协会CRO联合体、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国际生物医药外包服务大会”吸引了众多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外包的专业人士前往。

创新中的当务之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在发给本次大会的贺信中指出,生物医药产业将成为继信息产业后又一个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生物医药产业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

来自行业协会和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声音传递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外包产业,正在积极寻求和探索通过技术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提升我国生物医药外包服务整体水平的道路。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维在报告中指出,我国新药创制面临五个主要问题:首先,可为新药产出提供的基础研究尚薄弱;第二,原创科学发现的技术转化与转移能力不足,基础与应用研究的互动不足,转化医学研究模式尚未建立,科技界与工业界联系不紧密,金融界没有有效参与,缺乏相关法律与政策的有效支持,企业没有成为创新主体;第三,专业化技术服务缺失,体现在缺乏多种CRO组织与outsource的市场服务,in-source也不足;第四,社会筹资的市场作用尚未完全体现,表现在知识产权与技术交易的市场化程度低下,大中小风险投资业规模偏小,结构失衡。股票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对新药研发的贡献度较低,企业对研发的投入不足;第五,重大新药专项的技术链需要强化并促进其结合。“产学研结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研发领导地位亟待建立。”何维强调。

“在金融危机的压力和机遇下,我认为,大力加强创新的基础工作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直言创新中存在的不足。他表示,当前缺乏共享机制,高校中以教授为中心的科研体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和组织化管理的力量,同时现行GLP和GCP与国际规范接轨尚有明显差距,影响了我国参与国际药物创新的合作。

面对创新机遇,于明德提出了希望,“希望国家对药品创新实施接力工程,这个接力工程的内容由新药研究到壮大,直到产业化生产,连续不断坚持下去。”

全球战略的悄然转变

“无论是本土还是跨国CRO,在中国都会迎来一些新的机会。”如同刚刚上任一个月的昆泰大中华区总经理甄岭一样,捕捉国家新药创制政策和外包服务动向,是本次大会人数比例最多的CRO群体参会的目的。

来自Frost&Sullivan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CRO产业已达到300亿美元的规模,且平均每年以13.7%的速度增加,预计2010年产值将达到360亿美元,增幅为16.3%。我国作为新兴医药市场中外包服务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目前拥有近千家生物外包服务企业,外包服务规模达40亿美元,且该数目平均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

在数个关于临床前和临床外包的互动环节中,“成本、质量、效率、收益”是探究CRO未来发展的永恒话题。随着外包产业的东移,国际外包业务也悄然发生改变。作为全球CRO巨头,昆泰去年全球业务收入创历史地达到近30亿美元。过去,该公司原本更多着眼于国际业务,在中国的订单完全根据全球订单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分解进行操作。“我们注意到许多跨国药企在中国建立了研发中心,这些中心开始开展地区性的试验,特别在亚太区,中国很多时候作为牵头国家。而昆泰已不仅仅把中国当作合作试验订单的参与者。”甄岭告诉记者,昆泰开始在中国培养本土化的团队来满足本土客户的业务需求,譬如在中国建立数据统计和I期临床试验服务。昆泰在意欲成为北美部分中小型制药公司在亚太和中国的虚拟研发部门的同时,也与另一家处于快速扩张的本土CRO——泰格医药科技公司进行资本合作,以期进一步渗入本土创新药开发外包市场。

在对自身定位的讨论中,上海查士睿华生物医药公司总经理金克文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他认为,CRO改变了新药的创新模式,过去往往是从头做到尾,现在新药开发最终落到两个数据包,一个是IND部分,一个是NDA部分。两个数据包没有必要都在制药公司内部完成,“CRO的存在让很多中小企业也能做创新,就像汽车公司,零部件都在外面生产,药厂只是做最后的组装。”

会议期间召开的全国CRO联合体一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了《中国药物临床试验全国研究组织服务管理规范》,并对草拟的《临床试验合同研究组织服务管理规范》和《CR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服务管理规范》进行意见征集。据CRO联合体秘书长宫岩华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CRO质量管理认证规范将于2010年9月前起草并有选择地试行,该规范旨在建立我国外包服务标准,通过信用评级和ISO认证等指标综合评价CRO公司,为发包方提供更科学和权威的CRO选用参考。

泰格医药副总经理曹晓春认为,对于旨在规范CRO行业行为,正在建立的CRO行业标准有其必要性。“这些标准GCP、ICH-GCP都应该具有,问题是执行得好与坏,如何判断以及由谁来判断。”记者在会上收集到的观点认为,规范CRO行业行为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企业自律的问题,如果有一些针对CRO行业的资质论证,对改善目前中国CRO行业的混乱局面或许不无裨益。

(2009.09)

CRO连接梦想

2009/11/11 – 1:00 上午

我们无意就国际CRO巨头与中国CRO在实力上进行角力,因为即便习惯性地对比邻国印度,该国的CRO行业依托强大的IT产业,业已走在中国的前面:据统计,印度的CRO市场目前约为1.2亿美元,而中国仅相当于印度CRO市场的五分之一。关注中国乃至世界临床研究整体大环境,推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产业的发展,我们的CRO“生意才会真的好”。

以两位以上的数字增长

问:目前全球CRO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怎么样的趋势?

吕明(ICON临床研究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监):CRO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依托于制药业的。基于人类对健康的永远诉求和制药业高额利润追求的驱动,制药业对研发投入会逐年增长,对药物开发效率/速度势必会有较高的追求,而且开发成本降低的需求也会很强烈。而CRO行业由于较高的专业化而能迎合制药业的这些要求。我们可以预见,CRO产业在未来仍然会以两位以上的数字增长。

焦庆安(赛诺菲安万特中国临床研究中心总监):在国外,60%的临床研究项目都会用到CRO,CRO对药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合作伙伴,但不同公司外包的比例可能会有不同。对于生物技术公司来说,其绝大部分甚至有近90%的业务会外包给CRO公司来做。比如安进公司会把其大部分的业务外包给CRO公司做。

问:CRO产业除了上述的总体发展趋势之外,由于行业内部竞争的激烈性而呈现出哪些新的特点?

吕明:服务触角在延伸,由临床研究领域延伸到化合物合成、临床前研究药物经济学、药物基因组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等领域;IT技术由于其高效性和管理的便利性在CRO产业的应用地位凸显,也成为CRO的制胜法宝之一;广地域覆盖(如亚太区和东欧)也成为CRO的竞争优势之一;全球临床研究网络的建立;面对上游客户近乎挑剔的要求和同行的竞争压力以及政府部门管理法规和技术指南的渐严,试验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会成为CRO的生存法宝;同业的并购或联合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继续。

问:CRO公司在新药临床研究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焦庆安:从项目准备、试验方案的起草、临床中心的协调、到最后的数据处理、报告生成等业务都会涉及。

历史性的机遇

问:重点关注一下中国药物临床试验的环境。

熊炜(依格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目前,中国整个临床研究领域正面临着一个历史性的机遇。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国家政策逐渐开放,中国的GCP从无到有,逐渐完善,并开始与国际接轨,符合条件的临床研究机构数量显著增加、研究者素质不断提高。单纯从CRO公司运作临床试验的数量、质量以及所涉及的治疗领域等各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药物临床试验在快速地向前发展。

吕明:中国药物临床研究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容环境。外部环境体现在:1.药品研发领域正在全球化;2.国外制药企业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的意愿加强;3.同中国竞争临床试验的有亚太区、东欧以及拉丁美洲的很多国家。

中国由于是医药消费快速增长的国家,以及拥有众多的人口/病例以及成本低(约是美国的1/3-2/3)等优势,加之国外制药企业有强烈加快病人入组和降低成本的愿望,这些制药企业都愿意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就此而言,应该说中国药物临床试验的外围环境是好的,对中国是有利的,至少临床试验的机会与其他亚太区国家是均等的。

请分析一下内部环境中有利与不利的因素有哪些?

吕明:有利因素包括:1.政府对待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持接受态度,从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国际多中心的表述可见一斑。2.经过这些年的临床试验实践,中国的研究者积累了很多的经验,研究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3.中国有着很多不同规模的临床研究组织,为不同规模和种类的临床试验在中国的开展提供支持。

不利的有:1.在药品研发领域正在全球化和国际化的今天,中国的临床试验审批还有很多地方与国际不接轨,如审批时间较长、新药临床申请程序繁琐等。2.国家批准的临床研究机构数量有限,而且这些临床研究机构竞争不充分。3.现有临床研究机构水平参差不齐。4.临床研究风险控制机制尚未建立。

问:那么在中国开展CRO业务的时候,遇到来自哪些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焦庆安:作为跨国CRO公司,除了面临外部的竞争外,内部的竞争也是很激烈。东欧、中欧、南美和印度,发展速度比较快。在全球竞争的情况下,项目的启动时间很关键,相对来说目前国际多中心在中国开展时,要受到法规的一些限制,这对于跨国的CRO公司来说是一个压力非常大的地方。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看出政府在不遗余力的推动中国药物创新。按照目前的这个状态发展下去,应该未来大的公司会有更多的项目放在中国。在临床研究各方面,循序渐进目前对中国来说是合适的。各方面都需要做一些准备。临床试验的普及和认知也有待于提高。

在人才储备方面,从医院的角度来看,研究者不足,研究护士缺乏,机构数量不充足,相关的培训太少。医院管理方面,医院目前对临床研究提供的支持还不足够。在国外常会配备专职的研究助理,每一个试验都会有相应的团队来完成,国内医院对此接受程度稍差些。有时候药企的CRA在临床研究中做了很多研究助理的工作。这些都需要政府和医院在今后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重视。医院在试验经费方面的控制有时会影响到临床研究者的积极性。如果能够像国外一样规定一定的百分率,相对来说会好一些。

发展滞后影响的是国力

问:跨国CRO与中国CRO是否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什么地方?

焦庆安:跨国CRO的本土化目前尚不如跨国药企,毕竟中国的CRO历史较短,有时候某些决定权要受到国外总部的限制,而国内的CRO企业在此相对来说可能会更为灵活一些。双方的目标客户群也不是很一样,跨国CRO的客户群更多的是跨国药企,项目多为国际多中心,国内CRO公司目前来说可能更关注于有更多的项目来开展。如果国内CRO企业能够注重借鉴跨国CRO公司很多已成熟的系统和体系,更好地完善人员的管理培训,有更长远的发展计划,加强人员的稳定性,个人认为,国内CRO行业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毕竟整个行业目前正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

吕明:在某一定意义上讲,CRO的质量体系水平与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制要求有正相关性,在中国欠缺的门槛要求会造成相应的行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缺乏。差距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的CRO缺乏国际化且富有经验的通晓美国和欧洲质量要求的人才。

2.在质量体系的硬件设施上,中国CRO还有很多的路要走,相应的质量体系IT技术支持更是欠缺。

3.质量体系的软件系统即SOPs种类欠缺及完善程度不深。

4.质量体系的真正意义上的培训欠缺。很多的培训仅是集中在GCP方面,质量体系的其它方面内容的培训少有涉足。

由于我国制药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在药品研发方面的投入少,使得目前我国对CRO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那些跨国制药企业,而这些跨国企业又大都选择国外大的CRO在国内的分支机构代理其在我国的相关业务;基于中国CRO的现状和国外CRO的成长经历,中国CRO的努力应放在人才队伍培养和质量提高上。

熊炜:中国的CRO领域发展还是相对较慢,缺少关注,很多还只是停留在做项目、做咨询、等机会阶段,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不为过。并且国内绝大多数运作CRO的都是医学专业人员,缺少商业投入和运作的经验,这也是延缓发展速度的重要原因。

国内CRO产业普遍现状缺少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的投入。比如,尽管国内的IT业非常发达,与金融业、银行业等很多行业都有很好的结合,但临床研究与IT业的结合却非常欠缺。临床研究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这是可以与IT公司共同开发的广阔市场,但国内真正拥有跟国际大型制药企业匹配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CRO公司寥寥无几。标准化和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是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如果CRO没有一个很好的系统作支持,服务不能标准化,影响的将是国内整个临床研究环境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我国的国力。实际上,包括印度在内,有了许多专门从事临床研究软件系统的IT公司。在竞争临床研究全球离岸外包方面,我们没有充分发挥优势。

您认为国内CRO的发展滞后将会影响的是我国的国力,请详细说一下这个问题?

熊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永远的命题,CRO的发展也不例外。依格斯希望能够依靠自己和临床从业同仁一起努力,为中国在国际临床研究方面赢得足够的地位和尊重,提高中国在临床研究的国际上的竞争力。目前的情况是,在一些大型的国际多中心试验中,中国很多时候并不是跨国药企的优先选择,我们担当的只是替补队员的角色。只有当其他国家的受试者招募不到,时间紧迫,才会想到中国。最近凭借我们的不懈努力,拿到一个国际多中心的试验项目,我们跟这个试验的主研究者一道向FDA进行游说,长时间申诉,目的就是希望把中国列为首选国,而且争取在中国招募病人的数量超过全球总数量的一半。

中国的临床研究环境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可竟之工,我们在努力,也希望通过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来改善这个环境。一项大型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开展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如政策法规、研究机构、研究者、我们自己的CRA、数据管理、统计报告等等,如果我们都能按照国际标准一整套地做下来,收获将会非常大。成比例的国际多中心的数量增加是一个信号,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在国际舞台上展示的机会,我们抓住机会,获得更多的关注,将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其实CRO在药物研发市场里面分得的蛋糕并不大,只有靠我们把临床试验做好了,才能为中国打造更好的研发平台。随着我们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国做出来的质量会被越来越认可,中国作为临床研究的目的地的优势就会体现出来,中国也一定能成为临床研究前景看好的市场。通过CRO行业的运作,中国的新药研发能够融入到国际环境里,这就是一个国力整体增强的体现。

(2007.09)